在S*ST光明“新生”之際,它的前實際控制人、“家具大王”馮永明卻瀕臨生死關頭。2011年1月14日,伊春市中級法院宣判,馮永明犯貪污罪,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馮永明不服判決,努力上訴,但形勢并不樂觀。曾經(jīng)叱咤風云的“紅頂商人”馮永明,究竟怎么了?
2011年7月6日14時,S*ST光明股東大會如期舉行,股權(quán)分置改革方案毫無意外地獲得通過。S*ST光明的大股東由S*ST光明15.90+0.000.00%光明集團變成深圳九五投資有限公司為時不遠,中國家具行業(yè)第一家上市公司將華麗轉(zhuǎn)身為黃金股。
“9·25事件”
2008年9月25日中午,馮永明在家中吃完午飯,拎著包急急忙忙出了門,從此再也沒有回來。
時隔近三年,馮永明的妻子李亞清仍然清楚地記得那天的細節(jié)。她說:“那天下午大約四點多鐘,他給我打電話說要去哈爾濱出差,晚上不回來了。”
當晚7點左右,李亞清讓女兒馮麗嘉給馮永明打電話,詢問是否平安到達,卻發(fā)現(xiàn)他已關機。9點鐘,馮麗嘉又打了一遍電話,還是無法撥通。母女二人當時并未太在意。
10點多,李亞清正準備睡覺,突然聽見鑰匙開門的聲音。“呼啦一下,進來五六個人,有的穿警服,有的穿便服。”
李亞清聽到“有事需要你們配合調(diào)查”這句話時,才意識到:馮永明出事了!
來人迅速控制了李亞清,又沖進了馮麗嘉的房間。馮麗嘉哭喊著大叫:“你們出去,讓我穿上衣服!”
“孩子,別哭,趕緊穿衣服,你爸出事了!”李亞清喊。
隨后,母女二人分別被送上警車,押到了公安局。
這時,馮永明也被關押在公安局。卷宗資料顯示,馮永明被拘傳的準確時間是2008年9月25日17時,第一次訊問結(jié)束是9月26日凌晨4時左右。
這就是震驚伊春的“9·25事件”。
李亞清說:“我們后來才知道,那天他在一個高速公路的收費路口被抓走。”
卷宗顯示,早在2008年9月14日,伊春市委就給伊春市公安局、伊春市檢察院下發(fā)了“交辦函”:“馮永明有侵吞巨額國有資產(chǎn)等重大問題”,責令組成專案組,依法調(diào)查處理。
2008年10月6日,S*ST光明發(fā)布關于實際控制人馮永明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公告;10月9日,有關部門宣布,專案組已全面進駐S*ST光明與光明集團的聯(lián)合辦公樓。
10月12日,伊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:經(jīng)有關部門偵查查明,馮永明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、虛假出資、抽逃出資、職務侵占四項罪名。
11月1日,馮永明被正式批準逮捕。